每日福音反省
3月29(二)瑪爾谷福音18:21-35 四旬期第三週
( 請用平靜的心祈禱 , 不急, 不忙, 給天主一點點時間)
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
「主啊! 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, 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
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: 直到七次,而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,要同他的僕人算賬。
他開始算賬的時候,給他送來一個欠他一萬「塔冷通」的,
因他沒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,
以及他所有的一切,都變賣來還債。
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:主啊! 容忍我吧! 一切我都要還給你。
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釋放了,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。
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一個欠他一百「德納」的同伴,
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嚨說:還你欠的債!
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
容忍我吧! 我必還給你。 可是他不願意,
且把他下在監裏,直到他還清了欠債。
他的同伴看見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。
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
對他說:惡僕! 因為你哀求了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
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!
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。
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。」
反省
寬恕別人並不容易,如果對方重重地傷害了我們,那更是難上加難。
在今天的福音中,伯多錄問耶穌是否要寬恕弟兄七次,
耶穌回答要寬恕七十個七次──這是什麼意思呢?
這代表無條件、完全的寬恕,甚至忘掉對方的罪。
在生活中,我們常在大小事上得罪別人,雖然有時候是無意的;
別人也常有意或無意地得罪我們;我們更常常得罪自己──該做的沒做,
不該做的反而做了,或是做不好…等等;我們時常對自己覺得不滿。
那麼,該怎麼做才好呢?
今天耶穌給我們講了這比喻,要我們把自己看成比喻中的僕人。
僕人雖然虧欠君王許多,但是當僕人一開口求恩,君王立刻憐憫他,
赦免了他的債。即便如此,僕人感恩嗎?
從他對另外一個僕人的態度看來,他不但不感恩,
而且心中還充滿仇恨,並且打算報復。
今天耶穌邀請我們寬恕別人,也寬恕自己,
因為天主先寬恕了我們。我們每天犯的大罪小罪不計其數,
讓天主難過──我們破壞地球、對彼此冷淡、自私地追求自己的利益、
思想言語上傷害了其他人,污染了自己的心靈…等等。
但是天主都一一原諒了我們,祂從不記恨,祂再次給我們機會改過自新。
我們千萬不要跟那惡僕一樣,被寬恕以後還忘恩負義。
既然如此,我們該怎麼報答天主對你我的恩待呢?
就是要恩待我們週遭的弟兄姊妹,特別是我們的家人。
寬恕,能讓我們變得更幸福,也是祝福別人最具體的方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