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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好時刻

愛超越一切

2011.01.18

每日福音反省 

1月18(二)瑪谷福音3:1-6

( 請用平靜的心祈禱 , 不急, 不忙, 給天主一點點時間)

耶穌又進了會堂,在那裏有一個人,他的一隻手枯乾了。

他們窺察耶穌是否在安息日治好那人,好去控告他。

耶穌對那有一隻手枯了的人說:「起來,站在中間!」

遂對他們說:「安息日許行善呢,或作惡呢﹖許救命呢,或害命呢﹖」

他們一聲不響。 耶穌遂含怒環視他們,

見他們的心硬而悲傷,就對那人說:「伸出手來!」

他一伸,他的手就復了原。 法利塞人一出去,

立刻便與黑落德黨人作陷害耶穌的商討,為除滅他。

反省

耶穌知道有一些人正在觀察祂,

看祂是否會在安息日治好那人,

所以特地叫那個人站在中間,並問他們說:

「安息日許行善呢,或作惡呢﹖許救命呢,或害命呢﹖」

但是他們一聲不響。雖然他們沒有任何反應,

但耶穌卻知道他們想些什麼,所以祂很生氣,但也同情他們;

耶穌生氣是因為他們把法律看成比救人的命更重要,

祂同情他們是因為他們完全被法律限制住了,

在法律之外毫無自由,然而有些狀況必須彈性處理,不能死守成規。

我們的信仰生活,有時候也像這些人一樣,

被教會的法律限定了。

我們把星期五不能吃肉的戒律看得比做些慈善的服務更重要,

因為這是教會的規定。

又例如,參加主日彌撒是非常重要而特別的,

但是如果有人緊急的事來找你,在這種狀況之下,

你認為哪一個比較重要-參加彌撒?或幫助那個人?

如果按照法律,就是去參加彌撒,如果按照良心與需要,

那麼就是幫助那個碰到困難的人。

藉著這福音,耶穌要我們把愛放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,

愛是超越法律的,因為祂的誡命就是愛的誡命。

在安息日治好那人,耶穌以行動告訴我們,

愛比法律更重要、力量更強。